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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监管局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

发布日期:2017-08-03

编辑导语: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要求,四川省安全监管局近年来狠抓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领域“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的落实。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通知》(川安监〔2016〕61号),进一步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共计取消17个、下放9个、保留7个行政许可事项。近期该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行政许可内部工作规则》,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等条件,将采取“直接延期”,不再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精减了审批环节,避免了部分行政相对人与审批人员见面。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6〕87号),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和措施。结合制度改革、宣传培训、专项督查、现场核查、检查指导和行政执法,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协调推进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管”和“服”。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该局通过招标,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开发软件,建立了行政审批专网,目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部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已先后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结,今年内该局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将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审批是常态,网下审批是例外”,并加强网上审批系统预警等功能建设,提前三个月短信通知企业及时申报许可证延期手续等,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拟采取邮寄或授权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印发许可证,行政相对人就近领取,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不跑路。该局在行政审批中实行“超时默认”制,确保了审批限时办结,在申报材料形式要件审查中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行政相对人多次补充材料,还开展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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