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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已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单位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编辑导语: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已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单位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湖南省雄大西南建筑园林有限公司等193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其中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共7家,分别是峨边东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鸿浩腾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川通桥梁加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建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四川省威远县侨生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要求,对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惩戒措施。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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