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轮防护罩应满足以下安全技术要求:
(1)砂轮防护罩的总开口角度应不大于90度,如果使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以下砂轮部分加工时,防护罩开口角度可以增大到125度。而在砂轮安装轴水平面的上方,在任何情况下防护罩开口角度都应不大于65°。
(2)砂轮防护罩任何部位不得与砂轮装置各运动部件接触,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距一般应不大于15mm。
(3)防护罩上方可调护板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可调整至6mm以下;托架台面与砂轮主轴中心线等高,托架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小于3mm。
(4)防护罩的圆周防护部分应能调节或配有可调护板,以便补偿砂轮的磨损。当砂轮磨损时,在砂轮的圆周表面与防护罩可调护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1.6mm。
(5)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