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1)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据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3)矿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4)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
(5)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
(6)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min的
(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