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报考指南

视频解读报考指南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202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题型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0月28日 9:00-11:30 |
单选70题,多选15题 |
安全生产管理 |
10月28日 14:00-16:30 |
单选70题,多选15题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10月29日 9:00—11:30 |
单选70题,多选15题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
10月29日 14:00-16:30 |
单选20题,案例题(选择、简答题)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1月6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11月6日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11月7日 |
9:00—12:00 |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暂未发布请参考2019年。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5、26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月25日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月25日14:00—1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月26日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考试题型 |
考试满分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2小时 |
单选题:60道 1分/道 多选题:20道 2分/道 |
100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3小时 |
单选题:70道 1分/道 多选题:25道 2分/道 |
120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小时 |
单选题:20道 1分/道 多选题:10道 2分/道 案例题:4道 占80分 |
120分(其中案例题80分) |
各省市、地区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时间预计7月份公布。
各地区考试报名时间详情→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1、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2、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3、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一)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前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要求须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二级建造师考试由各省人事考试网组织,具体报名条件略有不同。报考学生需根据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务通知为主。
以北京市报名条件为例: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考试报名费用应以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1、安全工程师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2、根据报名入口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登录报名。
3、填写报名申报表,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
4、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
1、照片规格参考
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要在各省规定范围内,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2、照片处理
根据电子照片要求,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
1、打印报名表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电话填写 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3、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内容为主。
1.到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提交学历信息,等待审核。
2.考后审核 个别省市采用考试结束后进行现场复核,携带身份证明、学历信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无需审核 新考生需要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需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1.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2.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部分地区对缴费银行卡有特定要求,请以考务文件为准)。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未进行现场报名缴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各省每个科目的考试费用会有一些差别,具体金额请参考当年公布的考试文件。
5.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录报名入口(www.cpta.com.cn或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填写报名申报表,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
4、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
1、照片规格参考
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 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 大小要在各省规定范围内 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2、照片处理
根据电子照片要求,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
1、打印报名表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电话填写。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3、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内容为主。
1.现场审核。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登录相应网站,根据提示填写正确信息提交,在规定时间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个别省份采用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4.无需审核。个别省份新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1.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2.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部分地区对缴费银行卡有特定要求,请以考务文件为准)。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未进行网上缴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各省每个科目的考试费用会有一些差别,具体金额请参考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考试文件规定。
5.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
考生缴费成功后需要规定的考试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1、安全工程师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2、根据报名入口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登录报名。
3、填写报名申报表,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
4、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
1、照片规格参考
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 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 大小要在各省规定范围内 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2、照片处理
根据电子照片要求,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
1、打印报名表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内容为主。
1.现场审核 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 登录相应网站,根据提示填写正确信息提交,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4.无需审核 新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1.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2.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部分地区对缴费银行卡有特定要求,请以考务文件为准)。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未进行现场报名缴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各省每个科目的考试费用会有一些差别,具体金额请参考当年公布的考试文件。
5.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二建准考证。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参考202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20分 | 72分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合格标准全国未统一,具体合格标准依据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为准。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学习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一、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学习;
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五、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六、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三、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四、主持指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
六、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和使用进行监控;
七、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指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十、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十一、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二、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十三、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工作;
十四、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1.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4.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注册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参见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同时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规定要求申请延续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申请变更注册:
(一)变更聘用单位的;
(二)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以及下列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交新聘用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变更注册后,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其变更注册之前不得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