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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法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和充电有哪些规定?

2025-06-05 02:16:38 阅读:32
内容摘要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和充电有以下具体规定:禁止行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这些区域是火灾逃生的重要通道,严禁占用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鼓励措施: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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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和充电有以下具体规定:

禁止行为: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这些区域是火灾逃生的重要通道,严禁占用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鼓励措施: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设施要求:

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防止因过充引发火灾。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引发火灾的风险,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

考点练习题:

1、高层民用建筑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A. 每年

B. 每半年

C. 每季

D. 每月

查看答案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编制分预案的,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演练或者专项灭火、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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