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注安师执业范围与继续教育【★】
①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安师比例应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③中级注安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学时应不少于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一半(24学时)。注安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④注安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
(三)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
(四)安全检测检验;
(五)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⑤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安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考点2:安全培训的学时要求【★★★】
考点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①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②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等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⑤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⑥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考点4: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
复审期限: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复审程序与复审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天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复审不予通过: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①健康体检不合格的;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③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④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⑤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⑥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被撤销或者注销情形的。
考点5:新员工实习期【★】
考点6: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考点7: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同级政府,上级主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高危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考点8:应急预案的演练【★★★】
考点9: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①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②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③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④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⑤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⑥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考点10:举报事故信息的处置【★★】
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应当立即与事故单位或者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
②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③对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④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负责查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考点11: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2w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1.5w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1w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2.5k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1k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0.5k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考点12:高层建筑定义【★】
高层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考点13:高层民用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单位、统一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
考点14: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当进行白天和夜间防火巡查,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其他场所可以结合实际确定防火巡查的频次。
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
考点15: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考点16: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规定【★】
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考点17:安全生产保障【★】
【现场管理】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应当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单层厂房屋顶一般应当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
【安全距离】粉尘涉爆企业应当严格控制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作业人员数量,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休息室、办公室、会议室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其他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防火规范。
【除尘系统防爆措施】①粉尘涉爆企业应当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按照不同工艺分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可燃性粉尘不得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禁止互联互通。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当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者多种控爆措施,但不得单独采取隔爆措施。禁止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③铝镁等金属粉尘应当采用负压方式除尘,其他粉尘受工艺条件限制,采用正压方式吹送时,应当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④采用干式除尘系统的粉尘涉爆企业应当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工艺实际情况,安装使用锁气卸灰、火花探测熄灭、风压差监测等装置,以及相关安全设备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可能存在点燃源和粉尘云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实时监控。铝镁等金属粉尘湿式除尘系统应当安装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的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并保持作业场所和除尘器本体良好通风,防止氢气积聚,及时规范清理沉淀的粉尘泥浆。
考点1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一)施工单位
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③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④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⑤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试运行
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得少于30日,不超过1年)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高危项目作了安全预评价的,其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①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③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⑤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
考点19:联合试运转【★】
煤矿建设项目在竣工完成后,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的时间一般为1至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考点20:禁止与限制【★★】
①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②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记忆技巧:剧毒禁止、有毒控制)
考点21:危险化学品管道的建设【★★】
禁止施工作业
提前通知作业
考点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分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安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③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④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⑥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考点23:重大危险源应当设置的控制措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①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②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③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④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⑤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考点24: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考点25: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①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存在爆炸风险的,应当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措施,相关电气设施设备、照明灯具、应急救援装备等应当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②作业前,应当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护人员应当对通风、检测和必要的隔断、清除、置换等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防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且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各项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有专业救援队伍的工贸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③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④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中断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考点26: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条件【★★★】
①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二)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②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
(三)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
考点27: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①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③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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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
【2024】某商住两用楼高28米,集办公、商业、住宿为一体,人员密集。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该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配备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B. 商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C. 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D. 该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商住两用楼高28米为高层公共建筑,
A选项错误: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有关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B选项正确: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当进行白天和夜间防火巡查,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其他场所可以结合实际确定防火巡查的频次。
C选项错误: 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D选项错误:鼓励、引导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024】某铅锌矿开采企业有员工3000人,其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人。根据相关制度,关于该企业中级及以上注安师配备人数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配备至少15人
B. 应当配备至少60人
C. 应当配备至少45人
D. 应当配备至少20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第十二条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安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安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2024】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下列事故隐患中,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 铝粉打磨间内设置办公室
B. 现场焊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C. 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污水处理池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
D. 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无应急救援物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A项属于,第十一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B项属于,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C项属于,第十三条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2024】某化工企业双氧水生产单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治理,并下达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函。经过3个月的停产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后,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口头或书面提出恢复生产申请
B. 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企业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对申请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C. 企业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本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D. 应急管理部门对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请人民政府关闭企业双氧水生产单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错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
B项错误,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C项正确,治理工作截止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D项错误,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2024】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
B.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
C.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
D.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由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错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B项错误,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AB项的应急管理部门都不准确,C项定期+不定期=要做这事情,C项正确。
D项错误,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024】涉险事故处置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下列涉险事故中,属于较大涉险事故的是()。
A. 涉险3人的事故
B. 造成紧急疏散350人的事故
C. 造成5人被困的事故
D. 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生产安全事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024】某企业职工李某报考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关于李某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考核发证机关收到李某申请后,应当在90日内组织考试
B.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试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C.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D. 李某考试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后补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A项错误,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C项正确,D项错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B项错误,第十五条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2024】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别招聘、接收了一批危险工艺操作工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生,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关于相关人员安全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具有安全工程本科以上学历的危险工艺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后,可以独立上岗
B. 危险工艺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后,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C. 危险工艺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后,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6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D. 实习生经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可以独立上岗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项正确,ACD项错误,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024】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应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B. 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30天
C. 重大危险源的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
D. 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至少每季度演练1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项错误,(四)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B项正确,(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CD项错误,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截止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2024】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B.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C. 对于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一般事故隐患,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限期整改
D.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A项正确,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B项错误,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C项错误,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D项错误,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024】某汽车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为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拟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该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B. 备案应当提交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C.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D. 备案应当提交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A第三十六条 其他建设工程(非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2024】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张贴安全提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B. 高层公共建筑应当在首层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并提示公众注意火灾危险
C. 高层住宅建筑应当在单元入口处提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
D. 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每两年至少对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错误,第四十一条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电工、保安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组织专门培训。
D项错误,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B项错误,第四十二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在每层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应当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知识。
高层公共建筑除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在首层显著位置提示公众注意火灾危险,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
C项正确,高层住宅小区除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在高层住宅建筑单元入口处提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2024】某服装加工企业发生火灾,造成部分人员被困,该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关于该企业报告事故信息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应当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B. 应当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 应当报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及已经采取的措施
D. 应当报告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项错误,第十条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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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岗位类型 | 初次培训 | 再培训 | |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 32学时 (高危)48学时 | 12学时 16学时 | |
非高危新上岗从业人员 | 24学时 | --- |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新上岗从业人员(高危) | 72学时 | 20学时 | |
序号 | 企业类型 | 新员工实习期 | |
1 | 矿山(非煤矿) | 2个月 | |
2 |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 2个月 | |
3 | 煤矿 | 4个月 | |
单位 | 备案 | 抄送 | |
---|---|---|---|
危、建、轨道、金、矿 人员密集 (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 | 央企总部 | 国务院主管部门 |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 |
央企其所属单位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级应急管理部 |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级应急管理部 | ||
非央企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 ---- | |
非央企的例外情形 (非煤、金属冶炼等) | 依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 | ---- | |
序号 | 应急预案类型 | 频率 | |
1 | 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 每年至少1次 | |
2 | 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每半年至少1次 | |
序号 | 工程类型 | 验收 | |
1 | 特殊工程 |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住建部门) | |
2 | 其他工程 | 建设单位验收,住建部抽查 | |
防火巡查与预案演练 | 高层民用建筑 | 高层公共建筑 | |
防火巡查 | 每日巡查 | 营业时每2小时巡查 | |
防火检查 | 每月一次 | 每半个月1次 | |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每年一次 | 每半年一次 | |
全要素综合演练 | 每年一次 | 超过100米每半年一次 | |
管道间距 | 及时制止————无法制止,报安监局 | ||
管道本体 | 直接损害、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 | ||
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 | 禁止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 ||
管道及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m内 | 种植乔木、芦苇、竹子、挖掘、修建…… | ||
中心线两侧500m内 | 抛锚、挖沙、采石、水下爆破(防洪疏浚除外) | ||
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1000m内 | 采石、爆破(修路除外) | ||
距离 | 提前7天通知管道所属单位 | ||
中心线5m~50m | 修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线,埋光缆,避雷接地体 | ||
附属设施周边100m | |||
中心线两侧200m | 爆破,地震法勘探或挖掘、钻探、采矿 | ||
附属设施周边50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