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注安师报考将于7月23日-8月13日期间启动(具体以考务通知安排为准),以下整理了江苏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核方式及材料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资格审核方式
江苏注安师资格审核方式包括告知承诺制、考前抽查、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考期间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名人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可进行交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名人员仍可进行交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公布后,我省将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考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名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考”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
6.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考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材料要求
报名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名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报名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考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考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名人员在报考系统中根据报名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三、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者,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时间
考前审核:报考期间完成;
考后审核: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江苏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3、信息更新
考生需及时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最新公告,避免错过审核或报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