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初级注安师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0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安全生产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可根据报名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四川省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四川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四川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对应专业科目的《安全生产实务》,报考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考试须知:
(一)该项考试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成都市。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名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截止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安全生产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大纲:
我省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级注安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初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应急厅〔2019〕43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考试内容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范围表》(附件9),所占分值比例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