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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对应关系

2024-07-09 09:33:39 阅读:1008
内容摘要
取得注安师资格证书等同于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另发证书。单位可视情聘为中级职称。

问:您好。根据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
在18年1月1日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直接视同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直接聘为中级职称。请问江苏省目前技术职称评定是否已经执行上述政策?


回复:我局与省职称办已联合转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并按要求执行。取得注安师资格证书等同于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另发证书。单位可视情聘为中级职称。

内容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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