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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

发布日期:2017-08-01

编辑导语: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请。注册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五)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执业证;
  (三)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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