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同时废止。
2021-03-10阅读全文《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03-10阅读全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03-09阅读全文《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已经第 29 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03-09阅读全文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关于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03-08阅读全文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1-03-08阅读全文《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2021-03-08阅读全文《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8日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3-08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