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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化学品法规政策关注重点

发布日期:2017-07-31

编辑导语:

2017化学品法规政策关注重点
安监总局发布的2017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为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八点安排,一是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实施重点管控和专项整治、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推动登记工作;二是完善加强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既要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也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监督;三是推动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和“打非”、大力推进机械化和防静电工作;四是继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五是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六、七分别是切实做好国家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和大力提高信息化和社会共治水平;最后是持续强化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和宣传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化工行业的日趋成熟,将会有更多的化学品法规政策被陆续发布及实施,而对化工从业者而言,及时知晓最新的法规政策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可及时有效地展开应对措施,促进化学品健康合规发展。
2017年全球GHS有了新的实施进展,联合国GHS制度第七修订版预计将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发布,在第七修订版中可能会将“粉尘爆炸”纳入物理危害中;同时部分物理危害的分类也将不仅仅取决于化学品的内在性质还将同时参考数量、包装约束等因素;根据以往修订情况看,新制度还将对部分附件作小范围修订。同时随着GHS制度的逐渐普及,很多国家或地区也相继加入了“GHS大军”中。
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修订频次相对较高,导致很多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并不完全清楚相关法规政策的最新进展,进而引发困惑。(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主要包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IATA-DGR)、《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N)等。)
我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16年11月份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从技术内容看,该规则与ADR(2015版)完全一致。不出意外,将在近年发布正式标准,届时我国对于危货道路运输的管理体系将步入一个新台阶。
其它值得关注的法规政策还包括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该通知当属我国近年来关于危险化学品整治最为严厉的政策。该通知对我国未来三年(17年~19年)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与规定,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其中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已于2016年12月完成,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则为最为关键的整治阶段,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及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通知中相关规定完成各自分工;随着安监总局2016年11月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清单(安监总局2016年第7号公告)的发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局60号令)在执行力度上将发生巨大提升;2016年9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并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上海市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等环节均作了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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