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
为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发挥安全人才在企业管理中支撑作用,助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拟于2022年启动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依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5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应急〔2020〕30号),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委托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承担。
一是高度重视,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厅教育训练处多次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沟通考试相关事宜,同时召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相关业务人员会商,对考试报名、考点设置、考生缴费方式、试卷命题(包括备用试卷)、印刷、运输、登统计、评分标准、阅卷、考试组织及相关保障措施、成绩认定、证书制作、考生信息复核、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
二是认真研究,起草考试报名通知。教育训练处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充分沟通,联合起草了《2022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其中对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报考条件、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大纲、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说明,确保考生顺利参考。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考务工作委托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承担。
三是建立组织,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应急厅政治部主任张子君任组长,教育训练处处长王鸿旭、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处长范海昌任副组长,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协调考试的相关工作,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训练处,教育训练处处长王鸿旭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营造良好氛围。报名通知发布后,省厅将联合省人社、交通、住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5部门在官网上进行报道,同时,利用河北省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河北安全生产安微安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省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是成立督考、巡考组,对考点进行随机抽查。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性、有效性,省厅联合省人社、交通、住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等部门成立督考检查组,对考务工作、考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5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应急〔2020〕30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8月20日进行(如遇有疫情防控要求或其它不可抗力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实务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附件1),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无法提供学历证明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
2.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或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二)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为:0311—87102239(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09:00--7月5日17:00
考生开始报名前,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21.28.131.187:8055/,认真阅读《2022年度河北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报考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通知》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5/,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页提示“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交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http://121.28.131.187:8055/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交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交费截止、资格复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2.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按照考试规定,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届时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5/查询成绩后,详细阅读《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审核。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8月15日--19日登录网址http://121.28.131.187:8055/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考试机构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46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0元/人次,《安全生产实务》50元/人次。
七、考试大纲
以国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考生自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应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
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九、考试成绩公布与注册
一般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公布成绩,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在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5/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十、有关要求
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积极协调考点(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
附件:
3.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
官方通知原文:https://www.hbrc.com.cn/Article/content/id/56388/code/8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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