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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谎报安全事故被追刑责!关于事故上报,怎么做才正确?

发布日期:2022-04-07

编辑导语:


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一处在建工程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授意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项目经理等人“事故造成1人受伤”作为对外统一口径 谎报伤亡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 误导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往错误地点核实情况

 

 

事故现场

 

目前已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隧道公司项目经理张慧军施工员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

 

施工队负责人刑青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

 

天津隧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春林总经理索明伟等4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

 

 

事故现场

 

今日份小知识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为被困人员争取更大的脱险机会!为受伤人员提供及时的医疗援助不依法上报事故的单位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快来学习下事故上报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瞒报谎报的处罚措施吧

 

 

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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