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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日

发布日期:2021-09-03

编辑导语:

辽宁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日至9。考生应按照要求登录网站的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查看更多相关内容请前往中科建安教育一级消防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9月2—9月9

 

二、资格核查时间:9月2日—9月10

 

三、缴费时间:9月2日9月12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9日9:00—11月5日24:00

 

 

考试大纲 

 

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cpta.com.cn/examNotice/908.html)公布为准。

 

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

 

(三)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原文链接: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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