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2019年北京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即将开始报名,报名时间10月10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9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90 号)精神,现将 2019 年度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参加 2 个科目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参加 1 个科目考试):
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时间:2019 年11 月 16 日
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 个专业。
定的区域内作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用印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2019 年 5 月 30 日前取得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与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三)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2019 年起,北京市试点推行电子合格通知书。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且相应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合格通知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上一篇:应急管理部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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