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实施“五项制度”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实施“五项制度”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实施“五项制度”,“五项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北京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即: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
每年年初,由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知识考核和述责述安,各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将上一年度的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向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报。其中: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和述责述安;由各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其他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和述责述安。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要配备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要求企业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步研判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等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在开展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制度落实基础上,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要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将企业安全运行的状态和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和各区安全监管局政府网站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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