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盘点2017年街道、乡镇较大火灾事故! 惟愿:亡羊补牢式的教训不再上演!
盘点2017年街道、乡镇较大火灾事故!
惟愿:亡羊补牢式的教训不再上演!
2017年1月4日4时,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一安老院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
2017年1月24日,湖南岳阳市经济开发区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
2017年1月28日凌晨,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一家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2017年2月16日23时,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高坑村一摩托车维修店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2017年4月4日11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南双庙村发生森林火灾,造成3人死亡。
2017年4月11日凌晨4时左右,浙江杭州西湖区三墩镇华联村和尚桥一民房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2017年5月1日5时,广东汕尾陆丰市陂洋镇古寨村一户民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2017年5月26日凌晨2时,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前进街道前峰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2017年7月16日凌晨4时,江苏常熟虞山镇漕泾2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2人死亡。
2017年7月21日8时,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与灯彩街交界路口南侧的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7年9月5日凌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镇干冲村干冲屯突发大火,大火致10栋房屋被烧毁,6人死亡(含3名儿童)2人受伤。
2017年11月18日18时,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
2017年11月20日8时许,广东佛山南海区大沥镇一床上用品厂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
2017年12月9日凌晨3时,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日兴社区一小档口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人现场死亡。
2017年12月10日13时,河北邯郸永年区大北汪镇一洗浴中心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
2017年12月13日1时,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5人死亡。
亡人火灾事故高发,暴露出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辩证的看待存在的问题,从根源上杜绝风险!
火灾发生场所特点分析:
火灾高发于小场所:群租房、小店铺、维修铺、小仓储、小型洗浴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农村自建房、农贸市场等。
场所存在违规情况:比如,“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违规加建隔层或阁楼出租住人。
安全状况不佳:疏散通道不畅、未设置第二紧急出口、三合一场所使用卷闸门、电动门,窗户防盗网封死。
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燃物距离电气设备较近。
无消防设施:没有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未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起火原因分析:
1、电动车在室内充电。
2、燃气泄漏未及时发现或处置不当。
3、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4、取暖不慎。
5、烧荒或用火不慎。
6、人为纵火。
先天性缺陷:
1、周围无消防车通道。
2、无消防水源。
3、无防火间距。
4、距离城市消防队较远且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
5、乡间道路不平整,路况不佳,影响消防队到场速度。
人的原因:
1、当事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自查自纠能力弱,为了蝇头小利,忽视消防安全。
2、日常不注意用火、用气安全。
3、电气线路疏于维护,或私拉乱接。
逃避监管:
三合一场所违法情况多发于夜间,有些“三合一”场所被职能部门查处后,不积极整改,逃避监管。
属地政府监管不力:
街道、乡镇无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监管职责不明,无牵头部门,不清楚查什么,怎么查;
一个部门执法,力度小,必然捉肘见襟。
角色不明:
包揽式的监督管理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长期充当全能型角色,无所不包,无所不揽。这种统包统揽的保姆型模式,导致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其后果是使单位或个体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对政府部门产生极大的依赖性。
贯彻执行宣传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不到位:
不清楚我国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
消防安全如何监管?
认真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厘清、明确监管职责;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督促个体户、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
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
——中科建安教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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